RB023202010270014号部门信箱交办单收悉。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:
一、来电内容:群众就医时间本来就很宝贵,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部有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外招推广人员,要就医人员刷脸开通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,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外招推广人员有多批,而且是不同的推广外包人力资源公司。推广管理混乱。有的人自觉性差,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就直接进医院,医院也不采取措施。医院本生就是人群密集区,如此作为医院堪忧。
二、调查结果: 为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方便了参保人员线上办理各项医保业务,市二院严格执行《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》(医保办﹝2020)10)和《池州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考核方案》、《池州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志愿者招募令》。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,确保院内安全。来信人方铭汇,是国家医保局授权第三方渠道支付宝公司外招的推广兼职人员,负责市二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工作,在推广中有患者拒绝安装,经市二院与来信人联系后,来信人表示谅解。
三、处理意见:要求市二院将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活动落实到实处,为患者提供方便、快捷、优质、安全的医疗服务。
2020年10月29日,我委工作人员及时将相关处理意见告诉来信人,来信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。
经办人:桂模枝;联系电话:2038032。
池州市贵池区卫健委
2020年10月29日